一、评定范围
学业奖学金:学制年限内全日制非定向(自筹)研究生(注:不含2019级新生)。
国家奖学金:全日制硕士:2017级、2018级、2019级,非定向(自筹)硕士研究生;全日制博士:2016级—2019级非定向(自筹)博士研究生。
注:硕士学制:3年;博士学制:4年。
二、评定流程
1、2019年9月27日,学院发布通知;
2、2019年9月27日-10月8日,学生提交申请材料;
3、2019年10月9日-11日,学院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;
4、2019年10月12-15日,公示加分材料信息,公示期间接收反馈;
5、2019年10月16日-18日,第二次公示加分材料,18日组织国家奖学金答辩;
6、2019年10月21日-25日,公示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,其中学业奖学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,国家奖学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三、提交材料说明
1、每位申请同学务必在10月8日下午18:00前将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、《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》以及加分证明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澳门新葡亰手机版学生科,沙河校区主楼中144李晶老师处,为便于核实统计,同时须提交《澳门新葡亰手机版研究生奖学金加分材料统计表》纸质版,所有材料用文件袋装好提交。未按时提交材料者视为主动放弃;
2、截止时间后,不接受任何补交材料;
3、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填写说明
(1)注意:硕士学制:3年;博士学制:4年。
(2)“推荐人签名”由导师签字;“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”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委员会主席或负责人签字;“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名”由学院副书记签字;“基层单位公章”盖学院公章。
(3)“推荐意见”、“评审情况”请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填写,勿重复或与他人雷同。
(4)请双面打印。表格中所有签字的地方请手写签字,表格中所有涉及签字日期的地方请勿填写,由学校统一填写。
(5)国家奖学金材料需提交至教育部备案,请务必按照要求填写。因申请审批表填写和打印不规范导致的问题,责任由申请人自负。
四、名额分配
国家奖学金名额及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,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讨论后另行公布。
五、附件
1、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
2、《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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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9月27日